在网上散布谣言对我的名誉权造成侵害

时间:2023-09-30 作者:杭州继承律师

网络谣言侵犯的是他人的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是指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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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故意损毁他人散布谣言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发布诋毁他人的谣言可能导致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导致他人名誉受损。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侵权的诉讼请求侵害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造成受害人侵害较为严重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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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2、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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