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拖欠工资十年,法院强制执行后找不到被执行人,我们能否要求支付利息?

时间:2023-11-20 作者:杭州继承律师

拖欠工资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可以申请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上失信人名单施加压力。
另外,在法院强制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可由执行法院依法查询、冻结、扣押、划拨、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被执行人予以拘留等执行措施。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拖欠工资法院强制执行还是不给怎么办?如果当事人确无交纳能力,法院可中止执行。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义务的条件时,随时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如果有经济能力交纳而拒不履行,并且当事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判决,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的,则法院可以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判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根据最高法院终结本次执行司法解释
第八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执行法院。 
第九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
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第十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可能导致财产被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的,执行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或依职权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回复执行

本文链接: http://www.kutuzhi.com/468636.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杭州法务资讯 乐平律师 大庆律师 杭州市律师 成都公司法律师 上海合同律师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武汉普法教育网 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杭州工伤纠纷 杭州西湖区律师 朔州律师 江苏律师 贺州律师 海南律师 延安律师 海东律师 银川律师 武汉律师 济南律师 济宁律师 秦皇岛律师 德州律师 温州律师 嘉兴律师 龙游律师 杭州法律顾问 新干律师 浔阳区律师 鄱阳县律师